警官,那条项链,确实是韦鸿泽先生赠予我的。时间大约在几天前。作为赠予物,我拥有完全的处置权。不存在任何盗窃行为。那条项链是鸿泽送我的礼物,你有什么资格卖掉它?庄思晚再次出声质问。庄小姐,请问你有证据证明那条项链是你的吗?赠予记录?发票?还是鸿泽的亲口证明?庄思晚脸色一变: 你够了。低沉的男声突然插入。韦鸿泽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,西装笔挺,面色阴沉。庄思晚立刻换上一副委屈的表情: 鸿泽,她偷了我的项链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