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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官,那条项链,确实是韦鸿泽先生赠予我的。时间大约在几天前。作为赠予物,我拥有完全的处置权。不存在任何盗窃行为。

那条项链是鸿泽送我的礼物,你有什么资格卖掉它?

庄思晚再次出声质问。

庄小姐,请问你有证据证明那条项链是你的吗?赠予记录?发票?还是鸿泽的亲口证明?

庄思晚脸色一变: 你

够了。

低沉的男声突然插入。

韦鸿泽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,西装笔挺,面色阴沉。

庄思晚立刻换上一副委屈的表情: 鸿泽,她偷了我的项链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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