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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秋慢悠悠地给我回了一条消息:我都捡到了好几块金砖了。

秋秋还说,这个小区里有几个贵妇特别喜欢买金砖,买来拿在手里把玩,玩腻了就扔了,扔了再买更大更重的,免的占地方。

有听说盘核桃的,也有听说盘玉石的,还没听说过盘金砖的,不知道这是啥癖好。

管它是什么癖好呢,只要是能助我发财,那就是她的好癖好,哈哈哈。

我把捡来的金砖拿去黄金回收的地方给卖掉了,卖了大几万的现金。

上班第一天,就挣了之前大半年的收入,这也太爽歪歪了吧。

继续努力上班。

继续翻垃圾桶。

翻着翻着,果不其然,我又翻到了一个漂亮的包包,好像是爱马仕的包包,秋秋也翻到了一个LV的包,我们俩把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包包,拿到专门回收名牌包的店里去卖掉。

当我把手里的爱马仕包放在店老板的面前时,她瞬间瞪大了眼睛,拿起包包左看右看,前看后看,一脸的惊奇,并上下打量着我:“你这个包是你的吗?”

“咋了,一个包我还买不起了吗?

我像是买不起包包的人吗?”

我最烦别人这样小看我。

很显然,这个店老板可能觉得我穿的比较寒酸,不像是买的起这个包包的人。

3看我有些不悦,店老板立马露出讨好的表情:“不好意思呀,女士,我不是这个意思。”

“这个包能卖多少钱?”

我也懒得计较了,便直接切入正题。

这时只见店老板直直地伸出了五个手指。

“五千?”

我好奇地问道。

只见对方摇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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