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儿子进去了,这个污点会带在身上一辈子啊!以后在股东会上很难以服众,到时候我们两个创立下来的公司就要拱手让人,你真的忍心吗?”
想让我去劝瘫痪女孩的母亲,我才不去。
陆瑾宇做了错事,总是要付出代价的。
还好意思提公司是我和他两个人创立的,我都离婚拍拍屁股走人了,还有什么不舍得?
陆淮知道我是铁了心的不理他,竟然威胁我,
“你不来,我就不会出现在民政局现场。”
我回,“不来,那就起诉呗。只不过,陆总你,不怕有个这样子没出息的儿子事情暴露吗?”
他慌了,“那孩子跟你。”
“我不要。”
“我也不要。”
如今,陆瑾宇已经成年,不存在抚养权归属争议。
他可自主选择与我和陆淮一方同住,父母不得强迫。
按照陆瑾宇的逻辑来看,他一定是选择和陆淮一起居住的。"